借钱可以“息加息,利滚利”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17:33:13

借钱可以“息加息,利滚利”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5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依据这条规定,我国法律是禁止民间借贷采用“息加息,利滚利”的方式.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民间借贷中有这样一种情况.例如,甲欠乙方钱,约定了还钱期限和利息,期限届满时,甲无法还钱,于是甲和乙方进行结算后,甲重新开一张欠条给乙方,内容也是欠钱和利息而且利息率也不变,但是欠款的金额变为原来的本金加上所欠利息的总和,那么甲乙双方这样的欠条是否有效呢? 笔者认为这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5条的规定,是针对在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这种情况,而像上段所述的情况并非将利息计入本金进行计算复利,而是借贷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协商的一种处理方式,实际上是一份新的借贷合同,因此,这种情况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5条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