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一下这几个中国法制史的名词1顾山2五权宪法3宪政三阶段4权能分治.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03:20:24

解释一下这几个中国法制史的名词
1顾山2五权宪法3宪政三阶段4权能分治.

女徒顾山
汉代专为女犯设立的赎刑,女犯定罪判决后可以释放回家,但每月必须出钱三百由官府雇人到山上砍伐木材,以代替女犯应服的劳役
五权宪法
五权指: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弹劾权和考试权.
五权宪法是孙中山对于宪法的创见.他认为传统西方宪法在政府机关采取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制度仍有流弊,因此认为应该再加入考试权与监察权.
宪政三阶段
“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理论
权能分治
这一理论是孙中山民权思想的最完整体现,是“五权宪法”的学说依据.他把政治权力分为政权与治权两种,政权可以说是民权,治权可以说是政府权.“权”是指人民掌握政权,是管理政府的力量.“能”是指政府实施治权. 是政府自身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