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了 两块明朝 墓志铭 我可以卖了它们吗? 还是上交有关部门?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5 16:07:58

发现了 两块明朝 墓志铭 我可以卖了它们吗? 还是上交有关部门?

是那个叫有关部门,如果确实有价值的话这属于文物,珍贵遗产,国家也会给你奖励的

留着自己...收藏吧,卖的话不知道会怎么样,不过总比上缴好吧!

我国《文物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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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物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 (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二)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四)来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物。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三)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 (四)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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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的时候自己学习学习吧!自己看着办!

收起

你卖了就违法了,还是上交的好

你就说这是你死去的祖宗传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