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宗法分封制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15:23:06

什么是宗法分封制

分封制是西周王朝巩固统治的重要措施,是周人对被征服土地和人民实行统治的一种措施,也是当时统治阶级内部在权力和财产方面的再分配制度.分封的原则与对象是根据与周王血缘关系的亲疏,功劳的大小(辅佐与同盟)分封,其前提是承认周王的统治,或古帝王之后.在分封中,授民授疆土是分封的核心内容.
宗法制是西周统治者创立的利用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护政治关系的上下尊卑贵贱秩序的社会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基础,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权力、财产继承与分配秩序的原则.
宗法制的基本原则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
西周宗法制直接导致了分封制,分封抽使国内分割成大大小小的诸侯国,诸侯国又产生了众多卿大夫的采邑.采邑又被分成无数大小的禄田.由于诸侯国、采邑(邑、关)、禄田(乡、亭)的地名直接转变成了“氏”(以国为氏、以邑为氏、以关为氏、以乡为氏、以亭为氏),于是,中国人的姓氏遍地开花,骤然增多.——这就是宗法制度对中国姓氏产生的根本影响.
"宗法"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是一种宗族之法,也称族规.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西周初期,周公"制礼作乐",把原有的宗族之法系统化,并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夫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