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统治者吸取商场灭亡的教训,要求官吏勤于政务,不要饮酒,规定了一条罪名叫做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7 08:11:07

周朝统治者吸取商场灭亡的教训,要求官吏勤于政务,不要饮酒,规定了一条罪名叫做

群饮罪:西周法律中的罪名之一.周初统治者接受商纣作长夜之饮而招致死亡的教训,要求官吏勤于政务,不要饮酒,对聚众饮酒者以该罪论处.
群饮,即聚众饮酒.周初,统治者接受商纣王酒池肉林,作长夜之饮,“惟荒腆于酒”而招致灭亡的教训,要求官吏勤于政务,不要饮酒.对群饮者处以严刑.周公曾告诫康叔说:“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意思说,有人聚众饮酒,你不要让他们跑掉,要把他们逮捕起来,解送到京城,我要把他们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