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缔约过失责任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4 10:56:10

什么是合同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也称先契约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中先合同义务,是随着缔约当事人双方因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逐渐产生的义务,而非合同有效成立所产生的给付义务.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①发生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这是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基本区别,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因不具备法定条件被确认无效或撤销时,才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②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法定义务.由于合同尚未成立或归于无效、撤销,因此当事人不可能违反合同义务.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当事人,是在订约阶段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付的法定义务.③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另一方对此产生信赖(如:相信其会订立合同),并因此支付了一定费用或放弃其他机会,因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得不到补偿.